低保创业有什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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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9:08:27
针对低保户的创业补助政策如下:
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低保创业保留待遇:
低保户在接受低保救助期间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可继续保留原待遇12个月不变;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1.5倍以上的,继续保留原待遇6个月不变。
残疾人创业资助:
残疾人创业,缴税满一年可享2000元资助。此外,参加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低保就业补贴: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家庭人员,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低保户创业,提供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以帮助他们实现经济自立和改善生活条件。建议符合条件的低保户积极申请相关补助,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