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硕士骗取女子上千万元!打赏主播、租赁豪车,还与别的异性交往……事发后将房产转移至妻子名下并离婚
男子隐瞒已婚事实,打造精英人设,骗一女子以结婚为目的与其交往,并在交往5年期间以投资、买房等为由骗取1105万余元,用于与其他异性交往支出、打赏网络主播、租豪车和高消费。在女子通过法律途径向他追讨钱款时,他为了逃避退赔责任,还将房产转移至妻子名下,并与妻子达成离婚协议……7月15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男子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以该男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责令其退赔1105万余元。

资料图/视觉中国
判决书披露,李某(化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因本案于2023年11月被刑事拘留。一审法院认定,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已婚事实,虚构职业身份,骗取被害人胡某(化姓)以结婚为目的与其交往。交往期间,李某以“投资园林需要钱”“被检察院抓走需要用钱托关系”“家里别墅要新添置家具”“要在湖北武汉市购房”“买商铺需要交定金”“千岛湖民宿装修投资”等为由,骗取胡某共计1105万余元,李某得款挥霍。
2023年8月14日,李某得知胡某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追讨上述钱款时,为逃避退赔责任,将其与妻子名下共同共有的房产转移至其妻子个人名下,并与妻子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债务亦由各自享有或承担。法院还查明,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李某处扣押手机一部,李某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事实尚未查实。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110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责令李某退赔尚未追缴的1105万余元,发还胡某。
因不服一审判决,李某提出上诉。他和辩护人提出,其未隐瞒已婚事实,与胡某系感情纠纷,二人钱款往来系经济纠纷;所得款项用于与胡某共同生活开支、共同投资等,不存在挥霍。
二审法院评判认为,被害人陈述、双方聊天记录、多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李某刻意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在知名企业上班,拥有豪车、豪宅等事实,打造精英人设,编造各种理由,使胡某产生错误认识而向其转账累计1105万余元。相关证据还证实,李某从胡某处获得的款项用于向其前妻转账、与其他异性交往支出、打赏网络主播、租赁豪车、高额消费等,同时在胡某得知其诈骗事实后,李某迅速将名下房产转移,非法占有故意明显。
据此,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今年7月11日,嘉兴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