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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扬州定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8:05:18    

在扬州定居,您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方式申请落户:

购房落户

在扬州市中心城区或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但面积不足50平方米,且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也可申请落户。

纳税落户

在本市投资兴业,年度累计缴税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主、投资者及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允许携带配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在市区或城镇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申请迁入。

华侨回国定居

华侨回国来扬州定居,需在申请日前一年内连续居住不少于5个月或两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10个月,并提供稳定生活保障和合法固定住所。

取消落户限制

在城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其他建制镇经常居住并拥有房屋所有权,或租赁房屋并经常居住,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在扬州市居住7日以上,应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流程

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

申请人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根据最新政策,全面取消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实行户口自由迁移。

办理落户时需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建议关注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指南,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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