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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构成表见代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32:57    

表见代理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行为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实际上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包括根本未取得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以及代理权已终止等情形。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这是表见代理的核心要件。通常表现为被代理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向第三人表示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事实上并未授权;或者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措施公示终止事实并收回代理证书;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印章的空白合同书等,且相对人是善意且无过失的。

相对人基于信赖与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相对人必须是因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才与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信赖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可归责于被代理人:

如果被代理人在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时存在过错,如未采取必要措施公示代理权终止事实或收回代理证书,则该行为可归责于被代理人,从而使得表见代理成立。

综上所述,构成表见代理需要同时满足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在实际操作中,相对人需要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并且被代理人需要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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