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罪名不能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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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2:22:56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主要包括:
继续犯:
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如非法拘禁罪。
想像竞合犯:
基于一个犯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成立数个罪名的情况。
法条竞合:
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结合犯:
法律明文规定的将本来各自单独成罪的数个行为结合成为一罪的情况。
连续犯:
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单独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状态。
牵连犯:
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吸收犯:
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单独评价的意义,仅按吸收之罪处断的犯罪形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犯下数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不适用数罪并罚。
以上情形均根据最新的法律条文和刑法理论进行整理,具体适用时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官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