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分别定罪量刑后,合并执行刑罚的制度。以下是适用数罪并罚的一些具体情形: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318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根据《刑法》第120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94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根据《刑法》第241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41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实施刑法第销售伪劣产品之八种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刑法》第140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行为人犯有数罪的。具体包括: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
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275条和第264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这些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数罪并罚适用于上述列举的多种情形,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