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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如何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1 09:01: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招标公告一旦发出,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取消的。如果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存在错误或需要更正,招标人只能进行必要的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这些变更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具体来说:

如果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中的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事项不符合规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

招标人若需要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且这些变更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至少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在特殊情况下,如招标公告发出后因正当理由需要取消招标,招标人可能需要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说明原因并取得谅解,并且如果给投标人造成了损失,招标人应当进行赔偿。

请注意,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因招标人的随意更改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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