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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劣后债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18:56    

劣后债权 是指在破产清偿顺序上排列于普通破产债权之后的债权。具体来说,劣后债权仅在普通破产债权完全受偿后仍有剩余财产时才可能受偿。这意味着,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劣后债权将排在普通债权之后获得偿付。

劣后债权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法定强制劣后债权:

这类劣后债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如惩罚性债权或关联企业成员之间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

约定劣后债权:

这类劣后债权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约定产生的,通常用于特定情况下的债务安排。

法官裁定劣后债权:

这类劣后债权是由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确定的,例如某些特定类型的债权可能被视为劣后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劣后债权的债权人通常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通常无表决权,也无权行使抵销权。

总结来说,劣后债权是一种在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中排在普通债权之后的债权,其受偿权利受到限制,但在破产程序中仍享有一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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