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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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09:05:57
逮捕的期限 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进展,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情况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殊情况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上述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拘留期限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最长为37天。
综上所述,逮捕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且拘留期限与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合计最长为37天。具体案件的逮捕期限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