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破产如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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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2 13:20:05
民企破产的启动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破产申请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申请破产通常是因为公司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
债权人申请破产是因为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债权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会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但享有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的债权人除外。
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程序。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破产的和解与整顿 (非必经程序):
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提出整顿申请,或由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
破产宣告与清算
人民法院在确认破产条件成立后,会宣告企业破产。
清算组根据法院的判决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并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以上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法律差异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