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都有什么方法
投标的方法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及其适用情况:
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适用情况:适用于项目范围和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必须公开招标且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采购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情况。
邀请招标
定义: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适用情况:适用于项目较为特殊,满足要求的企业数量有限,可进行考察或资格预审后选择合作单位。
询价
定义:询价是指对技术规格统一、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招标方比较三家供应商的价格后直接下单,最低价中标。
适用情况:适用于金额较小且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
定义: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适用情况:常见于项目二期或特殊领域如军工、航天、航空等,基本只有一家供应商能满足项目需求。
竞争性谈判
定义:竞争性谈判是指招标方与供应商经过二轮或多轮报价,价格成为主要决定因素,价低者胜出。
适用情况:适用于标准化产品或服务,通过多轮报价和谈判确定中标者。
竞争性磋商
定义:竞争性磋商适用于非标准化产品或服务,招标方与供应商经过二轮或多轮报价,但不以价格作为主要评分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适用情况:适用于需要综合考虑技术、商务、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项目。
多方案报价法
定义:多方案报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一个是按招标文件的条件报一个价,另一个是加注解的报价(招标文件允许的情况下),即如果某条款做某些改动,报价可降低多少。
适用情况:适用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晰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的情况,可以降低投标风险。
不平衡报价法
定义: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不影响工程总报价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达到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收益的报价方法。
适用情况:适用于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包干报价项目、业主要求高的项目以及工期紧张、竞争激烈的情况。
突然降价法
定义:突然降价法是指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对工程兴趣不大,等快到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
适用情况:适用于需要迷惑对手、提高中标概率的情况,但对投标单位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要求较高。
增加建议法
定义: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出建议时,可以对原设计方案提出新的建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报价。
适用情况:适用于原设计方案存在不足或可优化之处,投标人可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议。
在准备投标时,建议综合考虑项目特点、资金来源、竞争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投标方法,并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提高中标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