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多久不交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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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21:58:57
专利年费未按时缴纳的情况下,专利权将在 6个月后失效。具体规定如下:
过期1个月内:
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时,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这个期间内及时补缴年费即可,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
过期2-6个月:
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收到专利行政部发出的缴纳通知书,通知书中会列出专利权人需要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过期未缴纳年费2个月,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3个月的则要多缴10%,4个月增加到15%,5个月补缴20%,6个月补缴25%。
超过6个月:
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一份恢复专利权的申请,待审核后大概率会恢复您的专利权。如果超过恢复权利期限,未处理的,专利权会彻底终止,无法恢复。
因此,专利年费应在每年的规定时间前缴纳,最迟不超过6个月补缴,否则专利权将彻底失效。建议专利权人定期检查专利年费缴纳情况,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