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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是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14:41    

办理离婚的手续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协议。以下是两种不同的离婚途径及其相应的办理部门:

协议离婚

所需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方居住证(原件,跨省通办需要)。

办理地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具体来说,内地居民应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登记。

流程

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和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出示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在认真核对、检查过《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无书写、打印错误,证件未被污染和损毁后,制作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诉状等。

办理地点: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流程

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且材料齐全,建议选择协议离婚,因为流程相对简便且费用较低。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有争议,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虽然流程较为繁琐,但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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