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是什么
再审程序,也称为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判决,并维护司法公正和既判力。
再审程序的特点如下:
非常程序:
再审程序与普通救济程序不同,它是一种在极端例外情况下使用的非常途径,用于修正重大瑕疵的判决,而不是频繁启用。
反程序性:
再审程序虽然旨在纠正错误,但它本质上是对已经结束的诉讼程序进行重复,因此具有“反程序”特性。这种程序必须慎之又慎地启动,以维护程序的安定性和判决的终局性。
与诉讼效益原则协调:
再审程序的启动需要在公正与效益之间取得平衡。虽然再审程序可能带来司法资源的重复投入,但它也是为纠正重大错误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因此,再审程序的设计必须合理且高效,并体现“有限性”原则。
申请再审的条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
再审申请的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组织听证等程序,以判断是否存在再审事由。如果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法院将裁定再审,并进入再审程序;如果裁定驳回申请,则再审程序终止。
再审程序的审理:
再审程序可能按照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具体取决于原生效判决是由哪一级法院作出的。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据此进行上诉。
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人民检察院在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在法定抗诉情形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
综上所述,再审程序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手段,用于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重大错误,同时必须遵循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