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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兼营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44:56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中,除了主营业务外,还从事与主营业务性质不同、属于不同税种的应税行为。具体来说,兼营行为包括:

1.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同时还提供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服务。

2. 在提供货物或劳务的同时,还销售自产的机器设备或钢结构件并提供安装服务。

3. 纳税人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了销售货物、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举例来说,一个企业可能既销售商品又提供餐饮服务,或者既销售自产电脑又提供运输劳务,这些都属于兼营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兼营行为,如果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不同税种的销售额,则可以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核算不准确,税务机关将按从高适用税率核定销售额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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