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风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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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1:28:56
司法作风通常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展现出的行为规范和态度。以下是一些司法作风的具体表现和要求:
庭审中的司法作风
不得当庭换装。
庭审中不得迟到。
庭审中不得披发、染彩发、戴饰物、戴帽子。
庭审中不得打瞌睡。
诉讼服务中的司法作风
规范文明用语,严禁“冷硬横推”。
审判制服不得与非审判服装混穿。
不得穿非黑色皮鞋。
不得披散发。
严禁安检走过场,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裁判文书制作中的问题
裁判文书不得出现文字错误。
裁判文书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机密等敏感内容的,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会议活动中的司法作风
精简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数量,限制参会人数,提高会议实效。
开短会,讲短话。
原则上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
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不得赠送礼品、纪念品。
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到风景名胜区公费旅游。
严禁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
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等。
文件简报中的司法作风
精简文件、简报数量。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专业性和效率,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