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怎么缴税
捐赠的税务处理取决于捐赠的类型(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用途(公益性或非公益性),以及捐赠的金额。以下是捐赠缴税的一般规则:
企业捐赠
货币性资产捐赠
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个人捐赠
公益性捐赠
捐赠额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非公益性捐赠
通常捐赠物品对于受赠方来说,需要按偶然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
税前扣除规则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在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中扣除。
个人捐赠额不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如果捐赠是通过特定的组织(如红十字会)进行,可能享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账务处理
接受捐赠:
按新会计准则确定的价值(公允价值),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企业计缴所得税: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可能需要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
示例计算
假设个人月收入为10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为5000元,捐赠额为3000元,捐赠前应纳税额为50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捐赠后应纳税额为(5000元-30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考虑以上规则进行捐赠的税务处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计算或对特定情况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