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49:31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这种行为可以分为相同侵权和近似侵权。相同侵权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近似侵权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销售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构成商标侵权。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种行为为商标侵权提供了便利条件,助长了侵权行为的蔓延。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这种行为被称为“反向假冒”,同样构成商标侵权。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例如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种行为会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将商标用于商品上、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商品交易文书上、广告宣传、展览中:

这些都是商标的使用行为,用来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包括使用近似商标形象或其他会让人混淆的商标图案,并作用于类似商品上以盈利。

综上所述,以上列出的行为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具体行为类型和内容在各项法规中有所重叠,但总体上是一致的。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