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有哪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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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0:54:27
安监局,全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政府职能部门,具有以下权力:
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权: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处罚权:
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
应急救援协调权:
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信息发布和管理权:
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科技规划和研究权:
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权:
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权:
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安监局的这些权力旨在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