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状态为什么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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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8 10:48:02
专利状态为撤回通常是因为申请人未能遵守专利申请的程序要求,具体原因可能包括:
未按时缴纳费用:
包括专利申请费、印刷费、实质审查请求费、申请维持费和滞纳金等。
未按时答复通知书:
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未请求实质审查:
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是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未提交必要资料:
如发明专利申请时,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与发明相关的参考资料或在外国已申请过的情况下,未提交检索资料或审查结果资料。
无正当理由逾期:
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或要求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意见或进行修改。
如果您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而您希望恢复该申请,您应该在恢复权利期限内办理相应的恢复手续。如果您认为撤回非您过错所致,也应先办理恢复手续,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