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受离婚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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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23:10:00
不受离婚协议约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婚姻自由权
限制一方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再婚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
生育权
限制一方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再生育的约定也是无效的。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离婚协议的限制。
继承权
限制一方在离婚后再婚所生子女的继承权的约定是无效的。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
抚养权
剥夺子女抚养权或探视权的条款是无效的。父母双方都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任何限制这些权利的条款都不受法律保护。
赡养义务
约定免除赡养义务的条款是无效的。离婚后,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以及需要赡养的老人仍然负有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这些义务。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不合理的条款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抚养费
约定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条款是无效的。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可以不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涉及上述事项的约定均不受法律保护,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