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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仲裁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5:34:12    

人事仲裁主要涉及劳动人事争议,其处理部门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而言,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人事部,而地方层面,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独立办案,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

此外,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简称仲裁院),该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如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的送达、档案管理等。

综上所述,处理人事仲裁的主要部门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并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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